問題:某機關招標一批辦公設備,其中有一批較小的貨物,例如排插、開關,線材等,請問,投標人為了省事是否可以將要招標貨物品牌寫成“國產(chǎn)”?
解析答案:不可以。
早在2020年1月,四川省的一項政府采購活動中,就有投標人因為貨物品牌寫“國產(chǎn)”被認定投標無效,采購人的依據(jù)是未找到名叫“國產(chǎn)”的產(chǎn)品制造商,也未找到品牌叫“國產(chǎn)”的產(chǎn)品。
實際上,名為“國產(chǎn)”的品牌和制造商并不存在,所以投標人在投保文件中將貨物品牌寫成“國產(chǎn)”,屬于提供虛假材料,根據(jù)《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七條,存在這種情形的,中標、成交無效,并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,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一至三年內(nèi)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等處罰。
所以,嚴格按照法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的招投標項目中,投標貨物品牌寫“國產(chǎn)”是不可以的。
上一篇:中標通知書發(fā)出前撤銷投標 如何處理?
下一篇:投標人如何向招標人提出質(zhì)疑?